奥林匹克文化推广人侯琨成为国际顾拜旦委员会委员******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国际顾拜旦委员会日前在瑞士洛桑举行2023年全体大会。经委员们一致同意,来自中国的奥林匹克文化推广人侯琨成为该委员会新委员。
国际顾拜旦委员会(International Pierre de Coubertin Committee,IPCC)1975年在瑞士成立,总部位于“奥林匹克之都”洛桑。该委员会的使命是传播“现代奥林匹克之父”、国际奥委会创始人顾拜旦先生的思想并与国际奥委会一道在全球范围内弘扬奥林匹克价值观。委员会的名誉主席之一是已故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现任主席为国际知名学者、奥林匹克教育学家、德国科隆体育大学教授Stephan Wassong。
国际顾拜旦委员会长期活跃于全球奥林匹克活动中,并在五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设有大洲或国家级顾拜旦委员会和顾拜旦学校,通过奥林匹克教育的方式向青少年传播奥林匹克价值观和精神。早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该委员会便与北京奥组委一道出版奥林匹克专著,并在国内合作设立顾拜旦学校。2011年,由该委员会主办的第八届青年论坛在北京举行,吸引了来自五大洲的青年相聚。
侯琨在位于瑞士洛桑的顾拜旦故居前 侯琨 供图侯琨现任国际奥委会文化与奥林匹克遗产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常务副主席,十多年来一致致力于在国内外传播奥林匹克理想和价值观。北京冬奥会筹办和成功举办期间,他作为北京冬奥宣讲团的成员和国际奥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国内各地以及全世界几十个国家推广北京冬奥理念,讲述中国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奥林匹克运动和北京冬奥会。他还是一位奥运历史研究者和收藏爱好者,珍藏有多件顾拜旦的手稿原件。
在收到国际顾拜旦委员会来函得知自己成为该委员会委员后,侯琨表示会遵循顾拜旦先生的人生格言:看得更远、实话实说、坚定行动(see afar, speak frankly, act firmly),尽自己所能,更好地传播奥林匹克理想,弘扬北京冬奥会精神,向全世界讲述中国的“双奥故事”,让我国的奥林匹克遗产更好地发挥作用。(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